(西连30日讯)一名47岁男子因承认敲诈及冒充公职人员罪,周一在西连地方法院被罚款总额达7,000令吉。
法院判决,Cosmas Michael 在第一项指控被罚款3,000令吉,如未缴纳,则改判10个月监禁;第二项指控罚款4,000令吉,如未缴纳,则改判6个月监禁。判决由地方法官Nursyaheeqa Nadzwa Radzali宣判。
Cosmas未委任律师应讯,控方由副检察官Muhammad Afiq Safly Nor Kazly代理。
在第一项指控中,Cosmas被控故意使受害者感到恐惧以实施敲诈,该罪行根据《刑事法典》第385条规定,最高可判监禁七年、罚款、鞭刑,或上述处罚并行。
第二项指控为冒充公职人员,根据《刑事法典》第170条规定,可判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案情显示,事件发生于3月8日凌晨约5时,地点在西连Bank Rakyat银行前的停车场。
当时,受害者与朋友骑摩托车经过时,被Cosmas拦下。Cosmas虽穿便服,却声称自己是陆路交通局(RTD)官员。
Cosmas随后夺取了受害者的Samsung A02手机及其朋友的Oppo A54手机,并索取300令吉以释放摩托车。他还威胁受害者若一周内不付款,将把摩托车交给警方。
虽然摩托车最终归还,但两部手机未被返还。
警方接获报案后,西连刑事调查组(CID)当天晚些时候在Cosmas住所将其逮捕。警方还查获两部疑为受害者所有的手机、作案时穿着的衣物及Cosmas使用的Yamaha Lagenda 115摩托车。
调查显示,Cosmas确有冒充RTD官员并实施敲诈行为,受害者及一名证人均确认其身份。
法院判决,Cosmas Michael 在第一项指控被罚款3,000令吉,如未缴纳,则改判10个月监禁;第二项指控罚款4,000令吉,如未缴纳,则改判6个月监禁。判决由地方法官Nursyaheeqa Nadzwa Radzali宣判。
Cosmas未委任律师应讯,控方由副检察官Muhammad Afiq Safly Nor Kazly代理。
在第一项指控中,Cosmas被控故意使受害者感到恐惧以实施敲诈,该罪行根据《刑事法典》第385条规定,最高可判监禁七年、罚款、鞭刑,或上述处罚并行。
据案情显示,事件发生于3月8日凌晨约5时,地点在西连Bank Rakyat银行前的停车场。
当时,受害者与朋友骑摩托车经过时,被Cosmas拦下。Cosmas虽穿便服,却声称自己是陆路交通局(RTD)官员。
Cosmas随后夺取了受害者的Samsung A02手机及其朋友的Oppo A54手机,并索取300令吉以释放摩托车。他还威胁受害者若一周内不付款,将把摩托车交给警方。
虽然摩托车最终归还,但两部手机未被返还。
警方接获报案后,西连刑事调查组(CID)当天晚些时候在Cosmas住所将其逮捕。警方还查获两部疑为受害者所有的手机、作案时穿着的衣物及Cosmas使用的Yamaha Lagenda 115摩托车。
调查显示,Cosmas确有冒充RTD官员并实施敲诈行为,受害者及一名证人均确认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