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女教师被控涉嫌向一名7岁女学生投掷白板擦,造成后者右眼附近瘀伤,她否认有罪,法庭择定案件于8月21日过堂。
被告法克丽雅布斯塔妮周四(7月2日)在柔佛州峇株巴辖推事庭,面对一项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致伤)的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于4月1日上午9时,在峇株巴辖中江(Tongkang Pecah)一所国民学校内,蓄意致伤一名7岁女学生。
根据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推事慕斯塔金苏卡诺表示不认罪。
本案检察司长是费道斯副检察长,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委派律师诺玛阿哈尼莱斯代表。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1500令吉保释,案件定于8月21日过堂,并提交相关文件。
根据早前报道,女童放学回家后向家人透露,自己遭教师投掷白板擦,击中眼部附近。
警方调查显示,被告供称,女童被指在上课期间未专心听讲,因此向她投掷白板擦。
医务人员也证实,女童的伤势与被告所述行为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