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一名17岁男孩因去年底持有少量大麻,在本周二(3月17日)于古晋地方法院认罪后,被法院下令执行为期两年的行为保证令。
地方法官Ling Hui Chuan裁定,该少年需由母亲担保,以1,000令吉作为保证金,接受为期两年的良好行为约束。
考虑到犯罪人的年龄及案发情节,法院决定不判入狱。
根据控状,该少年于2025年12月2日上午11时05分,在民都鲁区Jalan Semangat路旁被发现在身上持有0.87克大麻。
他被控违反《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6条,罪成可处最高20,000令吉罚款、最长5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案情显示,事发当时该少年被一支在当地执行防罪巡逻的警队拘捕。搜身过程中,其牛仔裤后袋内被发现一个装有干叶的大透明塑料包。
呈交法院的社会调查报告建议,应给予该少年通过社区康复的第二次机会,理由包括其未成年身份及应以其最佳利益为优先考虑。
报告亦建议,在家长监督下执行,附加条件包括定期向社会福利部或附近警局报到,并参加结构化辅导计划。
报告指出,事件发生后,该少年曾主动前往警局报到,显示其无意逃避执法。
此外,报告还提及他可能是情势所迫,包括可能涉及第三方因素。
控方由警察督察努尔沙菲卡(Nur Shafiqa Nyaie Ilin)代表,少年当事人未委托律师。
地方法官Ling Hui Chuan裁定,该少年需由母亲担保,以1,000令吉作为保证金,接受为期两年的良好行为约束。
考虑到犯罪人的年龄及案发情节,法院决定不判入狱。
根据控状,该少年于2025年12月2日上午11时05分,在民都鲁区Jalan Semangat路旁被发现在身上持有0.87克大麻。
他被控违反《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6条,罪成可处最高20,000令吉罚款、最长5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案情显示,事发当时该少年被一支在当地执行防罪巡逻的警队拘捕。搜身过程中,其牛仔裤后袋内被发现一个装有干叶的大透明塑料包。
呈交法院的社会调查报告建议,应给予该少年通过社区康复的第二次机会,理由包括其未成年身份及应以其最佳利益为优先考虑。
报告亦建议,在家长监督下执行,附加条件包括定期向社会福利部或附近警局报到,并参加结构化辅导计划。
报告指出,事件发生后,该少年曾主动前往警局报到,显示其无意逃避执法。
此外,报告还提及他可能是情势所迫,包括可能涉及第三方因素。
控方由警察督察努尔沙菲卡(Nur Shafiqa Nyaie Ilin)代表,少年当事人未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