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0日讯)一名45岁的本地男子因非法持有220枚海龟蛋,于今日在古晋地方法院被判监禁45天。该男子在法庭上承认罪行后,由法官赛夫尔·巴哈里·阿兹米宣判。
根据控状,2023年9月30日中午,该男子在马当一间著名快餐店前被发现持有这些海龟蛋。
此行为违反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37(1)条,并根据第37(2)(a)条及第29(1)(c)条处理。依据该条例,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及罚款不超过2万5000令吉。
事发当天,砂拉越森林局(SFC)执法人员在该区域进行行动时,发现被告持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产品,并当场将其逮捕。
这些海龟蛋用塑料袋包装,属于《条例》附表一第一部分所列的受保护物种绿海龟(Chelonidae家族)。被告无法提供任何书面授权或合法持有这些海龟蛋的合理解释。
本案由副检察官罗兰·菲利克斯·哈丁(Roland Felix Hardin)主导控方,辩方律师为西蒙·西亚(Simon Siah)。
根据控状,2023年9月30日中午,该男子在马当一间著名快餐店前被发现持有这些海龟蛋。
此行为违反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37(1)条,并根据第37(2)(a)条及第29(1)(c)条处理。依据该条例,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及罚款不超过2万5000令吉。
事发当天,砂拉越森林局(SFC)执法人员在该区域进行行动时,发现被告持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产品,并当场将其逮捕。
这些海龟蛋用塑料袋包装,属于《条例》附表一第一部分所列的受保护物种绿海龟(Chelonidae家族)。被告无法提供任何书面授权或合法持有这些海龟蛋的合理解释。
本案由副检察官罗兰·菲利克斯·哈丁(Roland Felix Hardin)主导控方,辩方律师为西蒙·西亚(Simon Si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