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曹观友赞扬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提呈的“限制首相任期10年”修宪案建议明确的10年为期,比槟州以“届数”为期更清晰,不会引发诠释模糊。
曹观友也是峇都加湾国会议员,他周一在国会针对“限制首相任期10年”的修宪法案进行辩论时,强调以时间为限属于客观标准,不受选举周期或政治因素影响。
他表示,首相安华今日提呈的修宪案,已证明希望联盟在竞选宣言中,承诺会全面推动制度改革的目标,正逐步兑现。
他指出,制定首相任期上限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有助于巩固议会民主制度,不止强化问责精神,更可确保权力交接过程有序、健康和依法进行。
他说,实际上槟州政府早于2018年11月16日在州立法议会通过限制首长任期。
“槟州是全国第一个也是惟一州属,落实首长任期限制。因此,中央与州政府的政策相互应。”
不过,他进一步点出槟州在执行层面采取以“届数”计算任期,而非国会法案建议的10年期限。
他认为,以届数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或出现差异,如当选举提前举行,导致某一届未满5年即告结束,就造成实际执政期限短于预期。
“我认为,法案建议明确设定10年为期是更清晰,不会引发诠释上的模糊。因为时间期限属于客观标准,不受选举周期或政治因素影响。
另外,他认为,若法案考虑到法律追溯效力,在实施时纳入过往任期计算,将体现首相对问责原则与制度改革的真诚承诺,即便此举可能对首相造成影响。
“但追溯效力的课题,在制度改革下需要政治勇气。”
他强调,这做法显示首相是将国家利益及法律,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有助于加强人民对民主制度及国家治理信心。
他也对担忧修宪或影响国家元首权力的议题提出看法,认为修正案可为首相任命条件,提供更明确指引,作为除获得多数议员支持之外的一项基本原则。
曹观友总结时也表示,尽管限制首长任期,也限制了本身担任首长的任期,但对自己成功在槟州落实这项竞选宣言及制度改革承诺,深感自豪。
“领袖不在于在位多久,而在于卸任时留下了什么。”
他相信,通过明确的10年制度及相关改革举措,国家正朝着建立更强大制度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