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轻微交通事故或可透过指定的网上平台或手机应用程序报案,而无需亲自前往警局?
交通部长陆兆福说,根据《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第52条文,允许交通事故报告不仅可在邻近警局报案,也可通过部长在征询内政部长意见后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如电子方式报案。
他说,根据现有规定,涉及交通事故的驾驶者必须亲自前往警局报案,以致在某些情况下会引起不便,尤其是仅涉及轻微交通事故、无人严重受伤或当事人距离警局较远的时候。
“因此,此次修订将开放透过电子方式或政府日后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交通事故报告。举个例子,未来,轻微交通事故或可透过指定的网上平台或手机应用程序完成报案,而无需亲自前往警局。”
陆兆福今天(23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6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二读时说,此举方便公众办理手续、节省时间、减少警局人流及拥挤情况,不过,他强调,这项修订并不会取消到警局报案的方式,而只是提供更加灵活、符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报案选择。
他说,这不仅方便人民办理事务、提升政府服务效率、确保交通事故报告程序能够更快捷、更便利地完成,也可以在不影响执法工作及交通事故官方记录完整性的前提下,实现交通事故报案程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