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初选案判刑: 戴耀廷判监10年 黄之锋56个月

Published at Nov 19, 2024 03:48 pm

香港民主派初选案判刑结果出炉,涉案45人被判刑,其中主脑戴耀廷被判监禁10年,黄之锋坐牢56个月。

综合香港01、东网、星岛头条和《明报》报道,香港法院19日宣判,戴耀廷判囚10年,何桂蓝7年,邹家成7年9个月。

民主派在2020年举办初选时,被指曾协议若民主派能取得过半立法会议席,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以瘫痪港府。

47名涉及组织及参与的人士,事后在《香港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下被提控,其中31人认罪,余下16人经审讯后,14人被裁定罪成。有罪的45人,星期二在西九龙法院判刑。

法院判刑前,有市民通宵在庭外排队,排队人数到了早上8时许已增至近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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