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外国人聚赌被判

Published at Jul 08, 2024 11:15 am

(本报斯市8日讯)由孟加拉国、印尼和马来西亚公民组成的6名外国人被判参与赌博活动有罪。

地方法官判处被告1、2和3罚款汶币5千元,如果不缴纳罚款则判处5个月监禁;而被告4和14则判处汶币1千元罚款,如果无法缴纳罚款则判处1 个月监禁。至于被告15不认罪,将押后审判。

所有被告均于2024年6月25日在位于都东路吉拉纳斯村的一间住所被当局逮捕。

被告所犯的罪行将根据《开放赌场法》第28章第 4(C)条进行调查,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和不少于汶币5千元罚款。

Author

Thiann Kok 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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