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监管机制下,国家能源公司(TNB)在2025年至2027年的第四监管期(RP4)可获准的盈利率将维持在7.3%,与2018年第二监管期(RP2)设定的水平一致。
能源与水务转型部副部长阿克玛指出,国能在RP4的盈利率维持不变,若盈利超过规定的比例,超额利润将通过“电力工业基金”(KWIE)重新归还用户。
他今日(13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民主行动党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的提问时,这么说。
林冠英询问政府,商用电自今年7月起上调14.2%后,国能每年所能获得的盈利总额,以及所能额外获取的盈利数额,另外,由于国能在2024年的盈利增长超过70%,政府是否能延后或分阶段实施电费调涨?
阿克玛说,7.3%的盈利率是合理的,因为国能需承担大量投资,包括升级和强化国家电网,以支持东盟电网(APG)计划,还有涉及发电厂的建设与维护、智能电表的安装,以及数码化电力系统。
他说,设定这一盈利率旨在确保国能作为国家电力公用事业公司能保持稳定,继续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同时,这也能为国能的主要股东带来合理回报,这些股东包括多个政府投资机构,例如国库控股、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以及雇员公积金局。
“国能自2018年至2023年期间已派发高达157亿5000万令吉的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