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17日讯)一艘拖船连同一艘驳船在美里近海航行时,因未能出示有效的航运文件,日前在执法行动中遭大马海事执法机构(Maritim Malaysia)扣查。
美里海事执法区主任凯鲁阿努亚海事上校发文告指出,扣查行动是在7月15日上午约11时05分,于距离丹绒峇南(Tanjung Baram)西北约4.7海里的海域展开,属于“OP PERMAI 01/2019”与“OP TIRIS 3.0”联合执法行动的一部分。
“海事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拖船与驳船无法出示港口放行信(Surat Pelepasan Pelabuhan)及国内航运执照(Lesen Perkapalan Dalam Negeri),而这些文件乃根据我国航运法律属强制性持有。”

在我国海域非法作业的船员已被拘留助查。 凯鲁阿努亚透露,船上共6名船员包括船长均为印尼籍,年龄介于23岁至41岁,目前全数被扣押,并交由海事执法机构调查官进一步调查。
此案将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以及《1952年商船条例》下相关条文进行调查,分别涉及未能出示港口放行信及无持有国内航运执照。
他强调,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对任何违反我国海域法律者绝不妥协,将持续展开巡逻与监控,以保障我国水域的安全。
他也呼吁民众,若在海域上发现任何紧急事故或可疑海上活动,马上联系紧急热线999、美里海事执法区行动中心(085-649111)或砂拉越州海事执法单位(082-432544 / 082-432016)。

一艘拖船与一艘舯舡在我国海域进行非法作业,被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截查。
美里海事执法区主任凯鲁阿努亚海事上校发文告指出,扣查行动是在7月15日上午约11时05分,于距离丹绒峇南(Tanjung Baram)西北约4.7海里的海域展开,属于“OP PERMAI 01/2019”与“OP TIRIS 3.0”联合执法行动的一部分。
“海事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拖船与驳船无法出示港口放行信(Surat Pelepasan Pelabuhan)及国内航运执照(Lesen Perkapalan Dalam Negeri),而这些文件乃根据我国航运法律属强制性持有。”

此案将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以及《1952年商船条例》下相关条文进行调查,分别涉及未能出示港口放行信及无持有国内航运执照。
他强调,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对任何违反我国海域法律者绝不妥协,将持续展开巡逻与监控,以保障我国水域的安全。
他也呼吁民众,若在海域上发现任何紧急事故或可疑海上活动,马上联系紧急热线999、美里海事执法区行动中心(085-649111)或砂拉越州海事执法单位(082-432544 / 082-43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