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法院大楼。
古晋法院大楼。

砂石油與國油795萬糾紛 確認6月11日開庭審理

Published at Jun 05, 2025 01:53 pm
(古晋5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提出的两项推迟或中止庭审的申请,并确认针对国家石油公司与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之间涉及795万令吉天然气供应纠纷的案件将于2025年6月11日上午9时如期审理。
司法专员拿督法里兹·高希姆·阿都拉驳回了国家石油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提交的申请,认为没有特殊情况可以证明需要中止或推迟庭审。他强调案件审理不应进一步拖延。
案件的核心是砂石油公司申请法院裁定,认为国家石油公司根据银行担保要求付款的行为“不公平且非法”。
砂石油公司主张,国家石油公司在未获得《2016年砂拉越天然气分销条例》第7条规定的有效执照情况下,向其供应天然气,因此索款行为属非法。砂石油公司认为,法院不应协助执行这类违反砂拉越法律的付款要求。
国家石油公司则辩称,根据《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其在全马分销天然气具有合法授权,并认为该联邦法律凌驾于砂拉越的《天然气分销条例》之上。
然而,法律框架的复杂性因2025年5月21日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与砂拉越总理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邦佐哈里签署的一项联合声明进一步增加。砂石油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声明明确指出,所有涉及砂拉越天然气分销的联邦和砂拉越法律必须共存,并由包括国家石油公司与砂石油公司在内的所有各方遵守。
在法律代表方面,国家石油公司已获得来自马来亚律师公会的资深律师拿督赛勒斯·达斯与邱源发的特别许可,由诗巫高庭法官黄松栋于2025年5月29日批准。而砂石油公司将由资深律师丹斯里西索·亚伯拉罕特别出任主辩律师。
高庭的裁决可能对砂拉越天然气分销的监管和宪法框架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联邦与砂拉越在《1962年政府间委员会报告》和《1963年婆罗洲邦(立法权力)令》基础上的立法权分界。
该案件的结果预计将为砂拉越对其天然资源的管控范围提供长期期待的法律清晰性。

Author

联合日报新闻室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