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体育理事会董事林思健律师(左)和该会总监杰菲理针对体育事务见面交流时摄。
大马体育理事会董事林思健律师(左)和该会总监杰菲理针对体育事务见面交流时摄。

林思健:下調青年年龄上限 修正案符合發展趨勢

Published at Aug 19, 2025 05:07 pm
(美里19日讯)国家体育理事会董事林思健表示,《2019年青年组织与青年发展法令(修正案)》将青年年龄上限由40岁下调至30岁以下的规定,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求,有助于进一步强化青年治理的进步性与可持续性,并在2026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林思健指出,这项修正案也规定,青年组织的领导职务仅限18岁至未满30岁的个人担任,且领导职务的任期最长期限为4年。这些新条款的落实,体现了政府对培养新一代领导层的重视与推动青年世代交替的决心。

唯他强调,此政策只涉及青年社团注册局(ROY)下的青年组织,至于在社团注册局(ROS)下注册的组织,则不受任何影响。

“关于青年的年龄上限,政府其实早已作出决定,国会在2019年就已经通过了相关法律。之后已经两度延迟落实,这也意味著,我们目前正处于第3次延期宽限期,给予青年团体充裕的过渡期来做好准备。”

他补充,随着修正案的落实,青年组织必须更具前瞻性与执行力,确保年轻人不仅是参与者,更是决策与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林思健认为,青年事务的核心在于“世代传承”与“可持续发展”。若没有明确的年龄限制与制度安排,组织容易出现“老化”与“固化”的问题,削弱年轻世代的参与空间。

“正因如此,政府一直坚持培养新血,让青年在更年轻的阶段就能磨练领导能力,持续配合相关政策,推动更多青年在公共政策、社会服务及社区建设中发挥影响力。”

根据新法令,所有隶属国家青年组织注册局(ROY)注册的青年组织,其成员年龄必须在15至30岁之间;自2026年开始,年满30岁的成员将失去投票权和参选权,但这些逾龄者(超过30岁)仍可以以“导师”或“顾问”身份继续为青年组织服务。

此外,年龄介于30至40岁者即可选择将原有组织重新注册为“会友青年组织”(alumni)或转至社团注册局(ROS)旗下,因社团注册局成立的组织没有年龄限制。
林思健也强调,青年群体本身具有创新力与活力,而社会的变迁需要有活力的青年力量注入才能保持前进,提高国家生产力与竞争力。

“青年与体育部在赋予青年权利方面,可以说是竭尽所能,让青年掌握更多话语权和决策权,其中这项年龄的改革就是在杨巧双部长的大力推动下,不再展延,而是在明年开始实行。”

因此,他呼吁各界给予年轻人更多空间与信任,让他们有机会在各层面展现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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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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