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宗大马卡被盗用案 揭发伪造身份证不法活动

Published at Mar 14, 2025 09:26 am
 
因一宗大马卡被盗用案,最终牵引出国民登记局揭发伪造身份证的不法活动!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今天在国民登记局召开的记者会上说,一名为哈菲兹的男子3月7日透过社交媒体申诉本身的大马卡遭人盗用购买一部手机,导致哈菲兹损失逾1万4000令吉。 

他说,国民登记局随后联络哈菲兹,并展开追查,先后逮捕了两名男子,再将两人逮捕及提控上庭,被告也已经被判刑。 

他披露,哈菲兹曾于2013年遗失身份证,并向当局报案,而盗用者在去年12月11日在蕉赖使用哈菲兹的大马卡购买了一部手机。 

他说,国民登记局随后联络哈菲兹,就展开追查,并于当天晚上7时30分在吉隆坡甘榜班丹达南的一住家中逮捕了一名35岁的本地男子,在嫌犯的钱包中又发现了1张假身份证。 



赛夫丁在新闻发布会上展示瓦解涉嫌伪造出生文件和欺骗国民登记局的集团后所没收的物品。左为内政部秘书长阿旺阿里克杰曼,右为国民登记局总监巴德鲁希山阿里亚斯。 

嫌犯随后在11日因持有及使用假身份证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25(1)(e)被提控上庭,被判处监禁4月,刑期从逮捕日开始计算。 

该名嫌犯在落网后带着国民登记局官员到一个位于安邦班丹英达的住家单位,发现该处是印制伪造大马卡的地方,并当场逮捕一名31岁的男子。 

他说,单位内有印制假大马卡的器材及属于他人的大马卡,当局充公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过塑机、硬盘、6张大马卡(其中2张属于他人,4张是伪造)。 

“这些起获的器材令国民登记局感到担忧,并相信是有策划性的勾当。” 

他指出,该名男子持有临时居留证 (MyKas),是一名本地女子的丈夫。 

这名男子已于本月11日在在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25(1)(e)被提控上吉隆坡推事庭,并被判处监禁10月及罚款3000令吉,由于被告无法缴纳罚款而额外监禁3个月,监禁期限总共13个月。 


根据调查,这些伪造的大马卡是售卖给本地人,售价介于4000至5000令吉之间。 

赛夫丁说明,民众若报失大马卡,并在申领新的大马卡后,国民登记局系统就会自动取消遗失的大马卡。 

他说,在哈菲兹的案件中,他所遗失的大马卡却被改头换面,相片换成了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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