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6日讯)发展部通过道路局、公共工程局、城市乡村规划局和汶莱皇家警察部队日前在拇拉乌路和里茂玛尼斯路联合展开行动,以拆除八个被遗弃的非法摊位。
发展部提醒摊主只能在政府批准的区域内经营,未经批准在道路上或路边建造任何建筑物均违反《道路交通法》,被判有罪者可面临最高汶币2千元的罚款。
根据道路局的联合声明,公共工程局和城市乡村规划局有权拆除建筑物或摊位,并向建筑物或摊位的所有者索回所产生的费用。摊位经营者或所有者必须遵守规定,共同承担改善环境和公共福利的责任。
任何人若掌握有关废弃摊位可能对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险的信息,可联系达鲁沙兰热线12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123.gov.b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