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陆兆福说,砂拉越州政府财力充足,甚至计划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向联邦政府支付18亿令吉接管民都鲁港务局,因此无需对砂州政府的财务能力感到担忧。
“我觉得无需担心,砂州政府都不担心,这项数额是首相与砂拉越总理经过多次磋商后,达成的共识。”
“我对砂拉越州政府的财务实力充满信心,他们甚至要以一次性付款方式(lump sum)支付给联邦政府,我们对此表示欢迎。”
陆兆福今天(4日)在国会问答而连突国会议员凯里尔尼占的附加提问时,如是表示。
较早时,陆兆福在回答诗巫国会议员林财耀的询问时表示,目前民都鲁港口依然是联邦港口地位,并由民都鲁港务局监管,直至2004年民都鲁港务局解散法令正式生效。
他说,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已进入将民都鲁港移交给砂拉越州政府的最后阶段,由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成立的联合技术委员会正在细化法律细节,以确保双方在确定《2004年民都鲁港务局解散法令》生效前,履行所有义务。
他说,中央政府及州政府已经原则上同意18亿令吉,作为砂州接管民都鲁港口的数额。
他也表示,整个过程透明,没有需要隐瞒,因为这只是涉及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交易,不涉及私人界。
林财耀在附加问题中询问联邦政府,会否在砂州政府接管民都鲁港口后继续提供协助,例如在土地拨赠或其他方式上给予支持,以确保民都鲁港在砂拉越州政府管理下持续发展壮大,使其成为砂拉越迈向国际的重要门户。
陆兆福则表示不存在土地拨赠的问题,因为任何联邦港口都不会从联邦政府获得土地拨赠。
他说,这些港口的营运方为私人公司,并以民都鲁港口为例说,该港口的营运是由民都鲁港口有限公司(Bintulu Port Sdn Bhd)负责,而民都鲁港务局仅是监管机构。
他说,移交予砂州政府的只是监管机构或港务局的职能,而民都鲁港务局每年会继续从特许经营公司收取特许经营费,所有扩建与投资由持有特许经营权的公司承担。
“因此,民都鲁港务局无需联邦政府的资金,而会继续从港口营运公司获取特许经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