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亂丟垃圾 各罰款1千

Published at Jun 02, 2025 06:41 pm
(本报斯市2日讯)汶莱摩拉县公署执照与执法组于日前联合移民登记局及关税局展开的一项联合执法行动中,检举了四家因违反《杂项罪行法》第30章的规定的本地公司,各被罚款1,000文币(BND)。 
此次执法行动是在柏拉卡斯马当村(Kampung Madang)一带的员工宿舍区展开突击检查。 
行动中记录下多起乱丢垃圾等环境卫生违规行为。两名孟加拉籍男子也因类似违法行为分别被罚款汶币100文币和汶币300。 
相关公司与个人已被指示立即清理现场。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内缴清罚款,将面临根据《杂项罪行法》第30章提控。一旦定罪,涉事公司最高可被罚款汶币3万元;个人则可能被罚款高达汶币9千元或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县公署呼吁公众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社区环境卫生,若发现非法垃圾倾倒行为,可通过WhatsApp热线向当局举报,提供准确地点及现场照片以协助执法。

Author

Liew Yun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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