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6日讯)砂拉越政府预料将于今年首季修改房屋条例,以规定原本负起兴建可负担房屋职责的房地产发展商,通过将资金注入所设的房屋基金的形式,由政府运用该基金作为兴建可负担房屋费用。
砂总理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邦佐哈里表示,在现有的砂房屋政策下,是规定房地产发展商在推行面积超过10英亩的房屋发展项目中,必须兴建30%可负担房屋。
然而,他指出,政府发觉到有部分发展商不靠谱,并没有依实推行30%可负担房屋建造计划,导致房屋素质欠佳,有的甚至是半途而废,工程停滞的情况。
他举例,Sentoria房屋发展计划下的婆罗洲三马连花园兴建计划当初在获准推行工程时,发展商信心满满,惟之后出现问题,买家无法如愿获得新屋。
“因此,我和伙伴们讨论更合适的方案,即收集资金兴建有素质的可负担房屋,而且房屋工程不会有 任何问题,避免买家明明获得贷款,却无法入住新屋。”
阿邦佐哈里今天在巡视双溪柏达恩徙置区发展计划后,在举行的一项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政府将自行展开可负担房屋计划,并通过修改房屋条例,即允许发展商无需兴建30%可负担房屋,惟发展商改为缴纳若干资金到所设的房屋基金资金,再由政府运用至建造可负担房屋。
总理说,这笔须缴纳的资金,将是依据相关房屋发展项目所属的土地市价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