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首引国安法第88条 拘七旬男子助查

Published at Dec 07, 2025 10:40 am
香港官方通报,首次引用国安法第88条拘捕一名七旬香港男子协助调查。据悉,被捕男子为前民阵副召集人王岸然。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星期六(12月6日)向媒体透露,警方于12月2日邀请一名71岁香港男子到旺角警署就一宗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协助调查,至翌日他在社交平台公开相关内容,但警方早前已郑重提醒会面内容需要保密,认为他的相关行为属非法披露,已达致向其他人通风报信的效果。

李桂华称,上述男子也在大埔火灾后,于社交平台发放大量资料和影片,煽动市民仇恨港府和中央政府。

据了解,被捕男子为前民阵副召集人兼时事评论人王岸然(本名黄觉岸)。他过去曾在《苹果日报》任职多年,多次参与包括“占中”和反高铁等示威活动,具浓厚反政府及反华背景。他日前接受国安处调查会面后,随即在个人YouTube账户上载近一小时的片段,披露会面流程及提问内容等。


据悉,王岸然在11月26日的大埔宏福苑火灾后,于社交平台上发布大量具煽动意图的内容,包括讹称中央及特区政府为“以灾乱港”的始作俑者,并指中央政府对香港灾情的支援只是“演戏”,企图挑动反政府情绪、煽动社会仇恨。


据香港政府公报,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星期六在上水区采取执法行动,以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8条“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罪及第24条“出于煽动意图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拘捕一名71岁本地男子。

调查显示,被捕男子涉嫌在网上披露较早前国安处人员向他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调查的内容,并也涉嫌在网上发布多条煽动他人仇恨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司法机构的影片。该男子目前正被扣查。


警方根据证据及按实际情况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8条执法。违法者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七年。“出于煽动意图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同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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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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