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標生力挺元首 砂應全面收回權利

Published at Sep 27, 2025 11:33 am
(成邦江27日讯)斯木省华总会长兼成邦江中华总商会会长拿督吴标生表示完全认同砂拉越元首敦旺朱乃迪的立场,即联邦政府应通过宪法及正式法律程序,全面归还砂拉越在建国初期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司法专员任命权及石油与天然气资源管理权等。
吴标生指出,砂拉越与联邦政府在建国初期已有明确的权力划分协议,凡是写入宪法的州属权利,都应得到尊重与落实。然而,现实中部分本属砂拉越的权力,如油气资源管理、环境与旅游业管辖权,乃至司法专员的任命建议权,在历史过程中遭到削弱甚至取消。
“元首所强调的观点非常正确。行政安排虽可作为一种补救措施,但终究缺乏稳定性。唯有通过修宪程序,将砂拉越原有的权利明确重新写入宪法,才能避免未来再次被轻易剥夺。这不仅涉及法律与行政层面的问题,更关乎砂拉越的尊严与地位。”
吴标生提到,敦旺朱乃迪在砂拉越大学国家领袖讲座中明确指出,《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 1974)的制定过程存在严重瑕疵,甚至涉嫌违宪。元首指出,当年联邦政府以国家安全及国际油价波动为由,单方面制定PDA,实质上是对国家资源进行“国有化”操作,直接侵害了砂拉越及沙巴的油气主权。
“元首强调,砂拉越早在1958年就已制定《石油采矿条例》,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就已具备自主管理石油资源的法律机制。正确的做法应是联邦政府与砂、沙政府共同协商,改进原有法律,而非单方面制定新法取而代之。”吴标生说。
他进一步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61E条,任何涉及砂拉越权益的修法都必须获得砂政府的正式同意,并经由州内阁决议,再由砂元首依程序签署。然而,1974年PDA的所谓“同意”并未经过砂内阁正式议决,也未按法定程序由砂元首签署,因此该法令存在违宪及无效的嫌疑。
吴标生强调,除PDA外,1966年《大陆架法令》、1979年《领土法》等法律,亦在未经砂拉越同意的情况下被强行实施,严重侵犯了砂拉越的主权与领土完整。
“这不仅是法律技术问题,更关乎砂拉越的尊严与地位。唯有通过宪法修正,将砂拉越原有权利明确恢复至宪法文本中,才能确保其不再被轻易剥夺。”
吴标生呼吁砂政府应在国会积极推动修改或废除《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 1974)及《2012年领海法令》(TSA 2012)。
“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砂拉越从未将石油与天然气权益让渡予联邦政府,因此PDA从根本上缺乏合法性。砂拉越绝不能接受这种既不合宪又违背建国契约的安排。”
吴标生最后强调,砂拉越人民必须团结一致,支持政府在涉及自主权与经济利益的议题上采取坚定立场,不容退让。
“这是关乎砂拉越未来及子孙后代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任何损害砂拉越权益的妥协均不可接受。砂拉越的石油与天然气资源属于砂人民,政府必须确保资源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
他呼吁全体砂拉越人民作为砂政府的坚强后盾,坚定立场,持续争取,促使联邦政府最终必须正视并全面归还属于砂拉越的一切权利。

Author

Tan Chok B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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