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法院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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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倉管廁所裝針孔偷拍 高庭改判監6月

Published at Sep 09, 2025 02:32 pm
(古晋9日讯)高庭今日推翻原先对一名前仓库管理员所判处的3000令吉罚款刑罚,改判其因在公司厕所暗装针孔摄像头罪成而入狱6个月。
高庭法官Leonard David Shim下令,38岁被告须立即入狱服刑。
被告早前已于2024年11月4日在古晋推事庭认罪,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509条文,即意图侮辱他人贞操的行为。该罪行可判处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当时,推事Ling Hui Chuan判处他罚款3000令吉,若不缴付则监禁6个月。
然而,副检察司莫哈末菲拉尼西吉对判决提出上诉,认为仅以罚款了事明显过轻。他指出,在厕所安装针孔摄像头属蓄意行为,带有潜在勒索用途,远超偷窥的范畴。
他进一步强调,此类行为不可被轻描淡写,因为它严重侵犯个人尤其是女性与同事在厕所内享有的安全感与隐私权。
高庭裁定接纳检方意见,撤销罚款判决,改判6个月监禁,并下令退还被告已缴付的3000令吉罚款。
案情显示,该罪行于2023年7月1日午夜,在位于士迪拉惹路、木拉大汶轻工业园一间公司办公室发生。
2024年9月30日,公司董事在办公室厕所天花板上发现一台针孔摄像头,并在记忆卡内发现被告暗装设备的过程影像。
事主于翌日报警,警方随即逮捕被告。庭审中,被告由律师陈坤茂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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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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