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男持彈判刑 坐牢五年鞭三下

Published at Oct 09, 2025 03:40 pm
(斯市9日讯)22岁的马来西亚男子马克斯劳伦斯乔治被法庭判处五年监禁及三次鞭刑,罪名是未经发证人员许可持有实弹。
该判决由地方法官赛阿菲纳宣判。被告于9月20日首次出庭,由于调查仍在进行中,他被要求暂时拘留,且未提出抗辩。
自9月18日被捕以来,被告一直被关押在马拉布隆监狱,并被判处两周缓刑,保释申请被拒绝。副检察官胡斯纳代表控方出庭,并陈述了案件事实。
控詞指出,被告当时在一家公司担任卡车助理。9月18日,他在淡武廊县管制站入境通道接受了汶莱关稅局和汶莱肃毒局的例行检查。
当日上午9点51分左右,值班警员在搜查被告的白色日产UD货车时,在其黑色包中发现了两颗子弹,分别是FIOCCHI PL32子弹和用于12号霰弹枪的FIOCCHI Buckshot。这促使警方向班加警察局报案,逮捕了包括被告在内的两名马来西亚男子。
警方调查发现,9月15日,被告的表弟借用了他的黑色包,将两颗子弹寄给了在美里的表弟的父亲。第二天,即9月16日,黑色袋子被归还给被告,被告随后在工作中使用了它。
该判决根据《武器及爆炸物规例》第17(1)条判处,最高可判处监禁不少于5年、不超过15年,以及鞭笞不少于3下、不超过12下。被告于10月4日承认控罪,裁判官于10月8日宣判缓刑,缓刑期自被告被捕之日,即9月18日起生效。
被检获的两颗子弹将被没收归政府所有,其他个人物品将归还其合法所有者。

Author

Liew Yun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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