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4日讯)四名男子今日在古晋地方法院被控于11月1日在一家小酒馆发生的事件中,涉嫌非法集会及持关刀(长型利器)斗殴,导致两名男子重伤。
四名被告年龄介于18至29岁,他们在法官Iris Awen Jon面前对两项控罪均表示不认罪。
控罪指出,四名被告与其他仍在逃的11人,共同参与非法集会,使用关刀攻击两名年龄分别为32岁和19岁的男子,造成严重伤害。
事件发生于11月1日晚11时35分,地点位于机场路的一家小酒馆。
此案根据刑事法典第326条结合第149条进行调查,定罪最高可判监禁20年,并可能加鞭刑或罚款。
副检察官蔡凯声表示,该罪行属不可保释,因此未提出保释申请。他指出,应拒绝保释以防止被告潜逃,并强调其涉嫌参与非法集会。
他提到,第一及第二被告,年龄分别为21岁及19岁,尚有涉及刑事法典第325条和第324条的案件,即自愿伤害案件,同时还涉及毒品相关罪行。
第四名被告,29岁,亦有涉及非法持有列管利器的待审案件。
辩护律师Ralph Lee为前三名被告申请保释,称其为年轻违法者,同时为第四名被告申请保释,理由是其为建筑工人,也是两个孩子的唯一经济来源。
然而,法庭裁定四名被告继续羁押,直至案件审理结束。
法院将案件下一次提审日期定为2026年1月9日,以进行案件管理。
事件发生时的斗殴视频曾在Facebook上热传,显示一群人在小酒馆内攻击他人。
四名被告年龄介于18至29岁,他们在法官Iris Awen Jon面前对两项控罪均表示不认罪。
控罪指出,四名被告与其他仍在逃的11人,共同参与非法集会,使用关刀攻击两名年龄分别为32岁和19岁的男子,造成严重伤害。
此案根据刑事法典第326条结合第149条进行调查,定罪最高可判监禁20年,并可能加鞭刑或罚款。
副检察官蔡凯声表示,该罪行属不可保释,因此未提出保释申请。他指出,应拒绝保释以防止被告潜逃,并强调其涉嫌参与非法集会。
他提到,第一及第二被告,年龄分别为21岁及19岁,尚有涉及刑事法典第325条和第324条的案件,即自愿伤害案件,同时还涉及毒品相关罪行。
第四名被告,29岁,亦有涉及非法持有列管利器的待审案件。
辩护律师Ralph Lee为前三名被告申请保释,称其为年轻违法者,同时为第四名被告申请保释,理由是其为建筑工人,也是两个孩子的唯一经济来源。
然而,法庭裁定四名被告继续羁押,直至案件审理结束。
法院将案件下一次提审日期定为2026年1月9日,以进行案件管理。
事件发生时的斗殴视频曾在Facebook上热传,显示一群人在小酒馆内攻击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