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標生全力支持 關鍵司法改革倡議

Published at Apr 10, 2025 12:15 pm
(古晋11日讯)斯木省华总会长兼成邦江中华总商会会长拿督吴标生表示,全力支持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所提出的关键司法改革倡议,包括通过修宪与修法,取消首相在法官任命程序中的主导角色,以确保司法体系真正独立、公正与专业。

他欣慰地指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昨天发表文告明确表示,昌明政府将重新检讨《司法委任委员会》(JAC)的框架,确保司法委任过程更透明、更独立,真正反映体制改革的精神。他对此表示高度肯定,并认为这展现了政府推动制度性改革、强化三权分立的政治决心。

“这不仅是确保司法独立与专业性的重大一步,更是马来西亚迈向法治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有助于重建人民对司法制度的信任,推动国家朝向更加公正与公平的民主社会发展。”他说。

拿督吴标生今日文告指出,司法独立是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核心原则,也是联合国《司法机关独立基本原则》所明确保障的内容。然而,根据现行《联邦宪法》第122B条,首相在法官任命程序中仍拥有实质性决定权,这一安排使得司法任命容易受到政治干预,削弱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他引用“世界正义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2024年发布的法治指数指出,马来西亚在“司法独立”项目中仅排名全球第59位,远落后于新加坡(第12位)和韩国(第16位),显示我国在维护司法独立方面仍有巨大改进空间。对此,东姑麦润大法官的改革建议正是对这一制度性缺陷的及时回应。

回顾1988年震撼全国的司法危机,他感叹,彼时因与政府立场不一,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斯及五位联邦法院法官遭撤职,重创我国司法体系的独立性与公信力。尽管2009年设立了司法委任委员会,引入道德、专业与经验等遴选标准,但首相仍握有最终任命权,使司法独立性始终无法获得制度性保障。

他强调,东姑麦润所提的修宪与修法建议,是从制度上彻底切断政治干预司法的关键一步,值得全民支持。

拿督吴标生指出,多个先进民主国家早已推动法官任命制度去政治化,成为全球改革共识。

他举例,英国于2005年通过《宪法改革法》设立“司法任命委员会”,明确排除首相否决权;加拿大的法官人选由独立咨询委员会推荐,总理仅行形式批准;印度则施行“法官委员会”制度,确保行政权力不干预司法运作。

“作为英联邦成员国,马来西亚理应顺应全球趋势,借鉴先进国家制度经验,保障司法制度的独立性与稳定性。”

拿督吴标生亦表示欣慰,首相安华在宣布重新检讨JAC框架时,强调此过程不会影响联邦宪法下国家元首及马来统治者的地位与特权,充分体现政府在推进行政改革同时,亦尊重宪制秩序与多元和谐的政治生态。

他呼吁,执政党与在野党应搁置政治分歧,以国家利益与法治发展为重,团结一致支持修宪工程。“真正的法治,不仅在于法律条文的存在,更在于人民对制度的信任。取消首相在法官任命中的决定权,是重建这种信任的第一步。”吴博士总结道。

他强调,东姑麦润提出的改革,并非权力斗争,而是司法体系自我革新的必要之路,是国家宪政民主不断深化的象征。

“司法独立,则国家安定;法治公正,则社会繁荣。让我们携手支持这一历史性的改革,共同建设一个更公平、更透明、更值得信赖的马来西亚。”

Author

Koh Jia L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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