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1日讯)一名53岁男子因多次性侵13岁继女,今日被地庭判处54年监禁及24下鞭刑。
  
被告承认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结合第16(1)条文的三项性侵指控,穆斯利法官据此作出判决。控罪显示,被告曾于10月4日、5日及6日晚10时许在住所抚摸受害者胸部及私处。
依据第14(a)条文,法官就每项指控判处15年监禁及6下鞭刑,另根据该法令第16(1)条文追加3年监禁及2下鞭刑。所有刑期连续执行,累计达54年监禁及24下鞭刑。
案情披露,受害者亲自报警举报继父自其8岁起持续实施性侵,暴行直至她13岁,造成严重心理创伤。调查发现受害者曾多次尝试向生母求助,但因继父系家庭主要经济支柱而遭忽视。警方接报后于10月25日在某村落将被告逮捕。
副检察司莫哈末艾曼在求刑时强调受害者承受的重大创伤,敦促法院从严判决。
                                                    依据第14(a)条文,法官就每项指控判处15年监禁及6下鞭刑,另根据该法令第16(1)条文追加3年监禁及2下鞭刑。所有刑期连续执行,累计达54年监禁及24下鞭刑。
案情披露,受害者亲自报警举报继父自其8岁起持续实施性侵,暴行直至她13岁,造成严重心理创伤。调查发现受害者曾多次尝试向生母求助,但因继父系家庭主要经济支柱而遭忽视。警方接报后于10月25日在某村落将被告逮捕。
副检察司莫哈末艾曼在求刑时强调受害者承受的重大创伤,敦促法院从严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