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性侵一名14岁女中学生的4名青少年,于周二被提控上华玲法庭时否认有罪,案展11月27日过堂。
其中三名被告都是15岁,另一名17岁,他们各被控一项罪名,控状指他们于2025年6月至8月期间,分别在华玲某油棕园及一所国中教室内,性侵一名当时仅14岁的少女,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刑。
由于被告未达法定年龄,故案件全程在清堂下进行。推事罗海达批准4人各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不许骚扰受害人。
新闻背景
据早前报导,这4名青少年包括3名在籍学生与1名校友,由今年5至8月期间性侵1名15岁少女,而这名少女是与17岁的少年属于情侣关系,两人并拍下裸照及亲密视频。
警方于10月12日晚上约8时11分接获一名53岁投报人报案,指其女儿的不雅视频在社交媒体上流传。 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并在同日逮捕涉案的4名嫌犯。
这些嫌犯在不同时间与地点,包括学校课室、油棕园与树林对受害者进行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