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窿除了泼漆,发送的催债传单内容带有威胁的字眼。
阿窿除了泼漆,发送的催债传单内容带有威胁的字眼。

前屋主欠债新屋主遭泼漆 阿窿扬言:谁住谁就要还钱

Published at Aug 04, 2026 03:39 pm
14年前买屋安居,14年后却因前屋主欠债“中镖”,还被迫需要代为寻找债仔讨债!

46岁女餐馆业者14年前购买二手房屋,近日却因前屋主欠下阿窿债务,住家遭泼红漆,更接获扬言烧屋的恐吓讯息,除了被强迫代为寻找债仔,阿窿还扬言:“不管是不是借钱的人,谁住这间屋,谁就要还钱!”

梁姓女屋主周二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总长张天赐召开的记者会说,她与姐妹于2012年,以24万5000令吉在首都甲洞一个新村向前屋主购屋,复以20万左右令吉进行装修。

她待2月突然收到追债信件,随后更遭阿窿泼红漆及来电骚扰。
也是马华联邦直辖区州法律事务局主任的张玮伦(右),呼吁警方从勒索角度,调查梁姓女事主的案件。
她说,阿窿声称前屋主儿子欠债,并认为“谁住在屋里,谁就必须负责还钱”,甚至发出语音讯息恐吓,扬言已泼红漆,下一步将烧毁房屋,令梁女士一家终日活在恐惧中。

在事主带着否认欠债的前屋主儿子报警、并由警方与阿窿联络后,对方从最初索讨的两万令吉,降至5000令吉。

原本以为事情已经解决的事主于上月25日遭人泼红漆,才恍然大悟事情还没有解决,而她也接到阿窿的恐吓来电,且不时有人乘坐轿车或摩托车,不分昼夜地不时在她的住所外徘徊。

根据事主,住在附近的前屋主儿子,曾经对她出示新的住址,而她随后被告知前屋主一家已经落跑,因而阿窿转而对付她们,还强迫她代为寻找债仔,但是她认为债务与自己毫无关系,拒绝承担。

出席记者会的该部法律顾问何素莹律师,建议购买二手房屋时,应在买卖合约中加入保障条款,以维护新买家的权益。

另一法律顾问张玮伦律师建议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83条文(勒索)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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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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