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正式就”超额持股“报道,入禀法庭起诉《彭博社》诽谤,求偿1亿令吉。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阿占巴基是通过Messrs Zain Megat and Murad律师事务所,向吉隆坡高庭入禀诉讼,要求法庭发出禁令,禁止答辩人再发布类似涉嫌诽谤他的言论,也要求《彭博社》在判决后3天内删除有关文章。
他也要求答辩人根据其律师同意的方式,在他指定的报章和社交媒体上做出公开道歉。
他同时要求一笔加重及惩戒性赔偿金,及按判决金额每年5%计算的利息和其他适当的济助。
阿占巴基指出,他在提出诉讼前,已经向《彭博社》发出律师函,但答辩人在接受其他媒体询问时,却傲慢地表示坚持他们的报道。
他认为,该媒体的报道对他作为反贪会主席的声誉带来严重影响,并指相关报道的标题出于恶意且不诚实的动机,引发丑闻、令人愤怒及反感的观感。
“该文章讽刺地描绘起诉人未履行资产申报义务或行事不透明,(并暗示)有合理理由相信起诉人涉及不当行为,导致起诉人以及反贪会遭到公众憎恨、愤怒、侮辱及贬低。”
入禀书中也提到,答辩人在刊登新闻前未进行合理步骤核实内容是否准确,包括未进一步核实、交叉查证消息来源及适当评估所获得的信息。
起诉人认为,答辩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负责任新闻报道的原则,也违反了《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第8A条文。
”《彭博社》在有机会核实的情况下却未采取合理步骤,显示出严重疏忽、对事实真相的鲁莽漠视与恶意。这显然对起诉人构成诽谤。”
阿占巴基也强调,自己完全遵守公职人员的资产申报要求,任何购入或随后处置股份的行为,都通过指定官方管道,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
他说,报道中提到的股份在发行后已处置,而他具备合法的财政能力进行相关投资,资金皆来自合法收入及退休福利。
入禀书中提到,股份处置日期是直接影响读者对起诉人诚信及合规性看法的重要事实,但答辩人却忽视了核实事实的责任。
“股份处置日期属于重大事实,直接影响读者对起诉人的诚信及合规性观感,但答辩人却未履行核实该事实的义务。”
《彭博社》是在2月10日报道指,阿占巴基持有金融服务公司Velocity Capital Partners股份的1770万股,持股比例约1.7%,股票总价值约80万令吉,远超公务员在单一企业最高持股10万令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