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快递员因亏空手上收到的“货到付款”(COD)金额无法上缴给公司,铤而走险抢劫一名老妇金项链和31令吉现金,周二在北海法庭面控。被告否认有罪,案展9月23日过堂。
根据控状,30岁的被告莫沙鲁于本月14日上午8时45分,在北海峇眼拉浪路一间民宅前,抢走一名71岁妇女的财物,包括金项链和31令吉现金。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打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并可被罚款或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法官诺阿扎否认有罪。
主控官莫哈末里菲尔副检察司建议以1万令吉作为保释金,被告求情指其妻子刚完成化疗,其母亲亦有健康问题,希望法庭减少保释金。
法官诺阿扎聆听双方陈词后,批准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金保释,附加条件是每个月需要前往临近警局报到。
据早前报导,被告莫沙鲁因将从客户处收到的“货到付款”款项输光于外汇投资及赌博,急需筹钱补回亏空,才会铤而走险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