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生欺凌同班同學 被判兩年行為守行令

Published at Jan 08, 2026 01:49 pm
(古晋8日讯)一名中学生因欺凌一名女同学,发出“刺受害者300刀”的刑事恐吓言论,并威胁要指使他人强奸受害者,今日被推事庭判处两年行为守行令。
推事梅森贾罗还命令该名13岁男被告须每两个月向社会福利局报到一次。
被告及其父母也被命令在行为守行令期间参加互动计划。

根据《2021年儿童法令》第93(1)(a)条文,被告父母还被命令陪同其前往社会福利局或附近警局报到。
法庭是在今日听取了社会福利局关于被告品行的报告后,作出上述所有命令。
此前,在2025年10月30日,该青少年根据《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认罪,承认故意发出刑事恐吓言论,威胁要刺13岁的受害者300刀,并威胁要指使他人强奸受害者。
这两项罪行于去年10月21日下午约2时20分,在巴达旺区一所中学的教室内发生。
根据案情,事发当天,被告和另一名朋友在申诉人温习功课时对其进行骚扰。
该行为令申诉人感到不适和情绪困扰,因无法忍受被告及其朋友的持续骚扰。

随后,申诉人向警方报案,以便学校对施害者采取纪律处分参考。根据该报告,警方成立了一个特别调查小组,由助理警监西尔瓦留斯戈波格担任调查官,连同里德瓦纳哈迪警长及其他几名警员进行调查,随后逮捕了被告。
调查发现,被告发出了刑事恐吓,威胁要像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一所学校发生的案件那样,刺受害者300刀,并威胁要指使他人强奸受害者。
在同一事件中,被告的朋友将一个修正带扔向受害者,导致其瘀伤。
由于这些恐吓和威胁,受害者感到害怕,并对上学产生了心理创伤。
事发时,有目击证人在场。
此案检控工作由副检察司穆罕默德艾迪尔负责。而被告则在父母陪同下出庭,没有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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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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