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舍厕所围殴一名16岁寄宿生,导致受害者晕倒案,两名学生于周一(12月8日)被提控上双溪大年法庭。两名被告在庭上否认罪名,推事诺哈丽惹批准各别以1000令吉保释外出,并将案件择定于明年1月25日过堂。
控状显示,2名被告,16岁与17岁,双双面对控状指他们于今年11月24日凌晨12时04分在宿舍蓄意致伤莫哈末,触犯刑典法令第323项条文。
2名被告聘有律师法拉阿兹玲达,该案主控官为诺哈兹华丽。
瓜拉姆拉警区主任汉严早前表示,受害者母亲在11月26日报案称,11月25日早上9时05分,她接到儿子老师通知,指其儿子昏迷在厕所内,并已被送往医院治疗。
儿子告诉她,在11月24日凌晨12时10分左右,他遭数名同学联手暴打,晕倒在学校宿舍厕所内。警方透露,肇祸起因是受害者涉嫌诋毁嫌犯人格,嫌犯逐邀约同伴兴师问罪,进而引发殴斗。
2名被告聘有律师法拉阿兹玲达,该案主控官为诺哈兹华丽。
瓜拉姆拉警区主任汉严早前表示,受害者母亲在11月26日报案称,11月25日早上9时05分,她接到儿子老师通知,指其儿子昏迷在厕所内,并已被送往医院治疗。
儿子告诉她,在11月24日凌晨12时10分左右,他遭数名同学联手暴打,晕倒在学校宿舍厕所内。警方透露,肇祸起因是受害者涉嫌诋毁嫌犯人格,嫌犯逐邀约同伴兴师问罪,进而引发殴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