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今天公布“非管制车辆(Decontrolled)”与皮卡(Pick-Up)的载货使用指南,并于4月1日生效。
陆兆福今天在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指南,车辆总重量(BDM)不超过7500公斤的货运车辆将被归类为“非管制车辆”,只可以载送属于自身业务的货物,无需向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申请营运执照。
他强调,如果车辆被用于替第三方运送货物并收取费用,则属于商业货运服务,必须根据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向APAD申请A类运输准证(Permit Pembawa A)。
陆兆福指出,政府接获不少有关皮卡车被执法单位开罚单的投诉,有些车主只是载运少量个人物品,如工具或建筑材料,却被误认为违规。
因此,新指南将明确说明,私人皮卡车可运载属于自己的物品,只要不超过车辆载重限制、货物没有超出车斗范围,并且摆放稳固且不会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
他说,只要符合这些条件,车斗空间没有进行非法改装,执法单位将不会采取行动。
此外,他续说,若皮卡车用于商业用途,则必须注册为商业车辆,并遵守相关规定,包括接受车辆定期检验、购买商业保险,以及司机必须持有职业驾驶执照(GDL)。
他续说,交通部也会知会警方《非管制车辆和皮卡车载货使用》的指南,确保执法机构能够更一致地执行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