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修改金融服務法令 張健仁:減低受害者損失  

Published at Mar 07, 2024 05:58 pm

(古晋7日讯)张健仁呼吁政府修改《金融服务法令》,强制银行对于银行诈骗案受害者负全责,即便没有全面赔偿,至少赔偿一部分损失。

张健仁是在国会下议院参与最高元首辩论时做出如是呼吁。

他说,这是他继去年在国会下议院提出银行诈骗犯罪活动,再次提到这问题,因为政府并没有妥善解决这问题。

张健仁指出,上个月,砂州警察总监指出,2023年,砂拉越共接获2958宗商业犯罪案件,造成1亿1700万令吉的损失。与2022年的2461宗案件及6600万令吉的损失相比,增幅惊人,即商业犯罪案件上升20%,损失金额增加了77%。

他说,大部分的商业犯罪案件是涉及银行诈骗,这包括银行账户的资金在未经账户持有人许可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悄然转走/被盗提,这仍然成为人们的一大隐忧,纷纷感叹现在钱放在银行都不安全。

“尽管政府采取了措施,包括设立997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但银行诈骗的案件仍呈上升趋势,受害者越来越多。显然,政府迄今为止所采取的措施并不能有效遏制银行诈骗活动,也无法有效保护人民存放在银行的资金。”

他认为,要有效遏制银行诈骗活动,银行在打击商业犯罪活动方面必须扮演更加负责任的角色。

他说,不难发现这些银行诈骗以及银行账户资金在账户持有人不知情和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转出的案例,这些资金被转入另一个银行户口,既,“收款银行账户” ,而这些“收款银行账户”往往大多数都是一些“骡子账户”。迄今为止,对受害者财务追踪的调查仅停留在“骡子账户”,而受害者却无从拿回这笔失款,这对于受害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张健仁指出,正是因为银行允许这些“骡子账户”的开设,导致这些“驴子账户”能被用来进行诈骗,以致银行诈骗案不断增加。如果银行在处理开户过程中更加严格、更仔细及更负责任,那么“骡子账户”就不会存在,银行诈骗就不会发生。

因此,我建议,解决银行诈骗问题的更有效方法之一是,要求任何拥有参与银行诈骗案件的“骡子账户”的银行,向受害者的存款损失负责。政府应该修改《金融服务法》,让银行向受害者做出赔偿,即使不能全额赔偿,至少也能赔偿部分损失。

唯有当银行必须对银行诈骗受害者的损失负全责时,银行才会更加谨慎地处理任何开设银行账户者,并且促使银行斥资改善它们的安全系统。

张健仁也在国会质问政府,政府是否有意修改法令强制银行对这些银行诈骗案的受害者提出赔偿?如果无意,理由何在?如果有意,那几时才会实行?

Author

Tan Chok B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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