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有35.72克大麻 女子被判2年監禁

Published at May 16, 2025 05:08 pm
(古晋16日讯)一名本地女子因在今年2月于出租房内藏有大麻,被古晋地方法庭判处2年监禁。
32岁的西蒂贾米拉(来自沙玛利央村)在法官梅森·贾罗·莱尼亚·巴拉扬面前承认两项改控罪状。
根据第一项改控罪状,她因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第6条,被控持有11.56克大麻。该事件发生于2月24日晚上9点30分,地点为玛当路一栋建筑物内。
第二项改控罪状中,她因在玛当路的一间出租房内持有24.16克大麻,被控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第12(2)条,并根据同法第39A(1)条被判刑。
法庭裁定,第一项改控罪状判处6个月监禁;第二项改控罪状则判处2年监禁。法庭指示两项刑期同时执行,自2月24日逮捕日起算。
案件事实显示,当晚9点30分,一支警方小队在“Op Tapis”行动中突击搜查该建筑物时,将这名涉嫌参与毒品活动的女子逮捕。
搜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她自行交出的一袋透明塑料袋,内装干燥植物叶片,随后在一个棕色盒子内又找到一袋类似物质。
证物被送往马来西亚化学局检验,确认为大麻,重量分别为11.56克和24.16克。
调查结果证实,被告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非法持有受管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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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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