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10年,共有6585人因涉及贪污罪名被逮捕,其中因提供贿赂被捕的人士有1689人,而收受贿赂被捕者则有4896人。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从2015年至今年6月30日,涉嫌收受贿赂而被逮捕的人士中,巫裔占3690人、华裔有494人、印裔263人、其他族群则有449人。
她补充,涉嫌提供贿赂而被逮捕的巫裔有390人、华裔630人、印尼151人、其他族群有518人。
阿莎丽娜周四透过国会书面,答复伊党而连突国会议员凯里尔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若以年龄作为区分,阿莎丽娜表示,收受贿赂被捕的人士中,40岁以下人士占2603人、41至60岁占2097人、60岁以上占196人。
她补充,因提供贿赂而被捕的人士,40岁以下有981人;41至60岁有622人;61岁以上有86人。
她说,收受贿赂最多的领域是公务员(2965人)、私人领域(1101人)、公众(680人)、政府关联公司(119人)、政治人物(31人)。
而提供贿赂最多的是公众人物(1061人)、私人领域(511人)、政府关联公司(64人)、公务员(47人)及政治人物(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