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0.01克冰毒 男子判監6個月

Published at Oct 02, 2025 04:29 pm
(古晋2日讯)一名本地男子因持有0.01克冰毒,今日在此间地方法庭被判处6个月监禁。
35岁的沙菲(Shafiq)在庭上通过传译员宣读的控状后认罪,并由地方法官梅森·加洛·巴拉彦(Mason Jaro Barayan Lenya)裁决刑罚。
根据控状,他被控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
他被指于7月15日上午约10时10分,在实蒙谷(Semenggok)惹瓦村(Kampung Jawa)一所房屋前,持有上述毒品。
若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
案情指出,案发时警方在该村一所房屋前的路边,截查一名形迹可疑男子。
经过人身检查后,发现被告自愿交出一截饮料吸管,里面藏有疑似冰毒的结晶物。
该证物随后被送往大马化学局检验,报告证实其为甲基苯丙胺(冰毒),重量为0.01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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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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