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日讯)人联党古晋支部青年团宣教林政炫今日挑战张健仁,促请他向法庭申请推翻联邦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
林政炫说,事因张健仁及一众砂行动党领袖们,一直在文告中指责砂拉越政府承认74年石油法令是出卖油气权益,他们开口闭口高喊反对。既然砂行动党反对74年石油法令,请用行动向法庭提出诉讼推翻这条法令,证明来自西马的行动党,比起砂拉越本土政党,更加能够维护砂拉越人民的权益。否则,张健仁及行动党各级领袖不敢采取法律行动,只会发文告反对74年石油法令,足以证明他们在车大炮误导选民。
他引述2月28日沙巴高庭对非政府组织 Sabar在维权诉讼案件中的判决,证明人民有权力向法庭申请推翻被认为不合理的法令。
事缘作为原告的沙巴非政府组织,请求法院宣告 1966 年《大陆架法》和 1966 年《石油开采法》在 2012 年 6 月 19 日之后在沙巴领土不适用、违宪、无效; 宣告 2012 年 6 月 19 日废除 1969 年《紧急状态宣言》后,沙巴领土包括 1954 年《北婆罗洲(边界变更)枢密令》规定的大陆架; 宣告 1960 年《采矿条例》在 2012 年 6 月 19 日之后在沙巴有效; 宣布 2012 年《领海法》第 3(3) 条将沙巴领海限制为三海里,自 2012 年 6 月 22 日起在沙巴不适用、违宪、无效; 宣布 2012 年 6 月 19 日废除 1969 年《紧急状态宣言》后,沙巴领海包括 1958 年《领海和毗连区公约》和 1958 年《北婆罗洲(边界定义)枢密令》规定的 12 海里海域。
沙巴高庭大法官Alexander Siew How Wai驳回联邦高庭反对非政府组织 Sabar 在《领海法》案中的诉讼资格 。大法官说: “我们发现,没有任何宪法依据可以限制哪些类型或类别的人至少可以以单独的宪法诉讼理由质疑该法律的存在,此外,受到此类权力影响的人也可以质疑同一法律的有效性。”
林政炫说高等法院定于 3 月 14 日进一步审理与法院其他申请有关的问题,但这项初判,大大鼓励了沙巴非政府组织及起支持者。
“我们砂拉越也面对与沙巴同样的问题,大家是不是须团结一致,通过法律途径向联邦讨回失去的权益呢?”
林政炫重申其青年团的立场,即砂政府没有贸然将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带到联邦法院进行挑战是务实的做法。如果行动党认为去法庭挑战该法令是明智的选择,就应该采取行动,而不是只发表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