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已逝影帝李善均生前遭到两位女性勒索钜款,两人分别是前电影演员A,以及声色场所经理B,其中A已经于12月19日被判有期徒刑4年两个月。
根据韩媒报道,韩仁川地方法院19日对案子做出判决,前电影演员A因勒索李善均5000万韩元(约15.5万令吉),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而声色场所经理B则因勒索李善均3亿韩元(约93.2万令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作为知名演员的受害者李善均,因被告的犯罪行为承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最终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还进一步指出:“被告的犯罪行为具有重大过错,应受严厉谴责。此外,被告至今未归还从受害者处获得的款项。”然而,法官考量到A已经认罪,且表现出悔过态度,以及B因遭受A的恐吓而参与犯罪等情况,在量刑时都纳入了考量。
新闻出处:ETTODAY